四川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免自考公共英语课程的规定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根据 川考委2007年第50号 文件规定:

  我省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均可替代自学考试英语课程成绩,取得相应的学分。

  社会考生和高校在校生,参加自考的,均可凭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向县(区、市)自考办申请,县(区、市)自考办核实后收齐复印件并逐级上交到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复核确认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转免考手续。

  原来持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英语课程,其具体规定仍按川考委[2003]第6号文件执行。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与自学考试英语课程成绩替代关系下表。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成绩替代

自学考试英语课程成绩一览表

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替代自学考试相应课程  

折换分数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90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80  
英语专业课程:综合英语(一)  70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95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85  
英语专业课程:综合英语(一)  75  
英语专业课程:综合英语(二)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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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六级自考四川大学英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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