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1年自考监所管理(专科)专业课程设置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专业代码:A030103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 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5677 法理学 7  
5 05679 宪法学 4  
6 0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7 00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8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9 00236 监狱学基础理论 5  
10 00237 劳教学基础理论 5  
11 00470 犯罪学(二) 5  
12 00238 教育改造学 5  
13 00239 狱政管理学 5  
14 00852 劳教管理学 5  
15 00241 警察管理学 5  
总 学 分 77   

  说明:

  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

  报考条件: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工,经司法部门审核同意,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人员可以报考本专业。

  从2007年起, 大学语文(专)(00010) 调整为 大学语文(04729)(4学分) 。

  凡2008年下半年之前,已通过原计划中公共政治课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 、 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 3门课中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 、 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 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 课程的考试;只通过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 课程的考生,须参加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课程的考试。

  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的,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关课程:① 法理学(二) 或 法理学(一) 可顶替 法理学(05677)(7学分) ;② 宪法学(二) 或 宪法学(一) 可顶替 宪法学(05679)(4学分) ;③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可顶替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20)(7学分) ;④ 刑法原理与实务 可顶替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00919)(7学分) ;⑤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可顶替 民法原理与实务(00917)(7学分) ;⑥ 监所企业管理学 可顶替 劳教管理学(00852)(5学分) 。

  已通过法律专业 刑事诉讼法学 课程的,可顶替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20)(7学分) ;已通过 刑法学 课程的,可顶替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00919)(7学分) ;已通过 民法学 课程的,可顶替 民法原理与实务(00917)(7学分) 。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新疆自考专科课程设置

上一篇:新疆2011年自考行政管理(专科)专业课程设置                  下一篇:甘肃2011年7月自考成绩查询方式通知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