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1年自考小学教育(专科)专业课程设置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专业代码:A040103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 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0395 科学·技术·社会 5   
5 00409 美育基础 4 二选一 
00012 英语(一) 7 
6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二选一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00413 现代教育技术 2 
00414 现代教育技术(实践) 2 
7 00407 小学教育心理学  5   
8 00410 小学语文教学论 5   
9 00411 小学数学教学论 5   
10 00408 小学科学教育 4   
11 00412 小学班主任 4   
12 00406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4   
13 00405 教育原理 6   
14 00415 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8 文科组考试课程 
15 00416 汉语基础 4 
14 00417 高等数学基础  8 理科组考试课程 
15 00418 数论初步  4 
  09950 教育实习     
总 学 分 68   

  说明:

  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含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

  从2007年起, 大学语文(专)(00010) 调整为 大学语文(04729)(4学分) 。

  凡2008年下半年之前,已通过原计划中公共政治课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 、 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 3门课中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 、 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 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 课程的考试;只通过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 课程的考生,须参加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课程的考试。

  考生须参加教育实习6周,并写出实习报告。有一年以上小学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可免予实习,但仍须撰写实习报告。上述实习报告,由主考学校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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