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学考试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的通知》(考委〔2011〕4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不再加考课程。
请各市(州)自学考试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及时向考生公布此消息。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贵州自考专升本课程 上一篇:湖北2013年自考“学前教育(专科)”考试计划 下一篇:山西2013年自考律师专业(基础科段)考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