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3年1月自考使用计算器问题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0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1864

高等代数(一) 

5

02002

数学分析(二) 

6

02005

常微分方程 

7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8

10544

线性规划 

9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0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广东计算器自考问题

上一篇:北京考办提醒:参加自考带齐相关证件                  下一篇:广东2013年4月自考网上报名入口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