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考考生:
您参加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实践考核的时间安排如下表,请您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如迟到半小时,不得进入课室或实验室,也不予补做实验,作旷课处理,需重新交费才安排下次重做。
凡尚未报名的学生,请携带合格成绩单于9月27日16点前到继续教育学院707自考管理中心报名,六楼财务室缴费。实验当天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
科目 | 实验时间 | 实验地点 |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 2012年10月5日(8:30-11:30) | 华工继续教育学院大楼208课室 |
建筑施工(一) | 2012年10月5日(14:30-17:00) | 华工继续教育学院大楼208课室 |
注意事项:
①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实验,并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
②按规定时间不能前来做实验的考生,请提前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需重新交费才安排下次重做。
③华南理工大学学者楼及第三招待所可提供住宿,联系电话分别为:020-87113400/020-87113537。
④华工自考办联系电话:020-8711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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