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英语(基础科段)(专科)
专业代码:050207
主考学校:哈尔滨师范大学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顶替办法见注2 |
2 | 03707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 | 4 | |
3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大学语文(本) 0011 |
4 | 00794 | 综合英语(一) | 10 | 基础英语(一) |
5 | 00795 | 综合英语(二) | 10 | 基础英语(二) |
6 | 00593 | 听力* | 8 | 英语听说 0517 |
7 | 00594 | 口语* | 8 | |
8 | 00595 | 英语阅读(一) | 6 | 英语语法 0831 |
9 | 00596 | 英语阅读(二) | 6 | 语言学概论 9413 |
10 | 00597 | 英语写作基础 | 4 | 英语综合技能(阅读、写作、翻译)9378 |
11 | 00522 | 英语国家概况 | 4 | 英美概况 |
合计66分。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哈尔滨师范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
2、凡通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和 邓小平理论概论 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的考试;只通过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课程的考生,须参加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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