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
专业代码:050114
主考学校:哈尔滨师范大学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顶替办法见注2 |
2 | 03707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 | 4 | |
3 | 00529 | 文学概论(一) | 7 | 文学概论 |
4 | 00530 |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 6 |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包括当代) |
5 | 00531 |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 5 | |
6 | 00532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 6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 9392 |
7 | 00533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 6 | |
8 | 00534 | 外国文学作品选 | 6 | 外国文学 |
9 | 00535 | 现代汉语 | 7 | 现代汉语 |
10 | 00536 | 古代汉语 | 8 | 古代汉语 |
11 | 00506 | 写作(一) | 7 | 写作 |
12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普通逻辑 0024 |
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2 |
合计68分。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哈尔滨师范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
2、凡通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和 邓小平理论概论 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的考试;只通过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课程的考生,须参加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课程的考试。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黑龙江自考专科汉语言文学 上一篇:山东2012年7月自考5月19日现场报名 下一篇:黑龙江2012年自考汉语言文学教育(独本)考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