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评选登记表
编号:
单位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机构基本情况 | |||||||
主要工作和实绩 | |||||||
初评 意见 | 评选委员会意见 |
注:1、编号由全国考办填写; 初评意见 由省级考办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
2、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要准确、完整(全称)、清楚。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评选登记表
编号: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现任职务(职称) | |||||||||||
主要事迹 | ||||||||||||
初评 意见 | 评选委员会意见 |
注:1、编号由全国考办填写; 初评意见 由省级考办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
2、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准确、完整(全称)、清楚。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河南登记表先进集体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上一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下一篇:黑龙江2011年10月开考新专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