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年自考各项业务办理时间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管理手段在自学考试工作领域的推广使用,科技考务进程的不断深化,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管理日趋规范,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我市自考事业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各项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考生,实现科学发展。在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并对近年来自考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经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现决定自2010年1月份考试开始,对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现将调整后的业务办理时间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务办理时间安排

序号 

考试期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

成绩发布时间 

成绩复核申请时间 

毕业申报时间 

论文申报时间 

学位申报时间 

1 1月份 上一年度12月1日至10日 3月12日 3月12日至16日 上半年6月8日至12日 上半年6月9日至14日 上半年3月17日至23日 
2 4月份 当年1月5日至15日 6月8日 6月8日至12日 
3 5月份 当年3月20日至24日 9月1日 9月1日至5日 
4 7月份 当年5月15日至20日 9月12日 9月12日至16日 下半年12月8日至12日 下半年12月9日至14日 下半年9月17日至23日 
5 10月份 当年8月25日至9月5日 12月8日 12月8日至12日 
6 11月份 当年9月20日至24日 次年3月1日 次年3月1日至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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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北京自考业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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