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考护理学(独立本科)(部门委托开考)加考课程:
接考类型 | 原来所学专业类别 | 接考要求 |
1 | 已取得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本市在岗的临床护士、护校教师及护理管理干部 | 直接接考 |
2 | 其它类专业 | 不能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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