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0年自考确定第一批义务教育“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有关市、县(市、区)自考办(考试中心、考试院)、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支持开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 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09〕168号)和省自考委《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的通知》(浙考委[2009]4号)文件精神,各地教师培训机构积极申报 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 ,构建助学服务体系。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慈溪市教师进修学校等15所教师培训机构为第一批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 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 (具体名单见附件)。

  有关市、县(市、区)自考机构要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地 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 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招生宣传发动、开展网络助学工作。

  附件:浙江省第一批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 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 名单

编号单位名称
001慈溪市教师进修学校
002景宁县教师进修学校
003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004莲都区教师进修学校
005兰溪市教师进修学校
006遂昌县教师进修学校
007江山市教师进修学校
008余姚市教师进修学校
009宁海县教师进修学校
010长兴县教师进修学校
011浦江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012金华教育学院
013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
014缙云县教师进修学校
015松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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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浙江义务教育自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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