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0年下半年论文定稿邮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1、导师同意定稿并在论文系统中审核定稿后,考生才能邮寄,否则寄到的稿件无效、影响论文成绩等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论文定稿收取时间:法律专业定稿邮寄时间:2010年9月15日-9月24日,其余专业定稿邮寄时间:2010年9月15日-9月30日;请按照规定时间邮寄,不要提前或延后。川大自考办不收取自送稿件,请考生按规定邮寄。

  3、论文定稿资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大专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论文定稿一式三份(其中法律专业定稿中提纲和目录各占一页,具体要求请阅读公告中 自考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论文初稿(一份)及论文提 纲(一份)(注:每份论文定稿必需要装订成册)

  4、考籍、身份证、准考证、大专毕业证上所有信息必须一致,若不一致,考生必须开具相关部门证明,否则将不能参加答辩。

  5、邮寄定稿通讯地址(平信、挂号):成都市九眼桥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自考办邮编:610064.

  快递稿件地址(EMS、快递公司):成都市科华街10号展业大厦405室四川大学自考办

  论文封面内容全部打印,论文定稿封面(包括英语专业)请参照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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