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自考知识解答:毕业证书丢失如何补办?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一、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丢失《毕业证》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的一律不予补办原件,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学历证明与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

  二、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的条件: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书面证明;

  3、在省府所在地西宁市主要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须写明姓名、专业名称、专业层次、毕业证注册号、准考证号、发证机构全称、主考学校全称。

  4、《毕业证》丢失,提供《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刊遗失声明;

  5、《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刊遗失声明;

  6、交验两张和原件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

  三、开具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程序:

  省自考办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将其内容逐项与《毕业生基本情况信息库》联机检索核实。《毕业证》丢失者经核实确认后开具学历证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者经核实其成绩及学籍底册,开具成绩证明。

  四、以下情况不予开具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

  1、《毕业证》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同时丢失的;

  2、《毕业证》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颁发不满一年的;

  3、《毕业证》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有涂改痕迹的。

更多信息请查看:青海自考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青海自考毕业证书知识

上一篇:河北自考问答:报名时新生、在籍考生是如何区分的?                  下一篇:河北自考问答:新生报考时会提示“考生所填写的证件号已被其他考生使用”?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