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考试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各有关助学单位: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复(考委办函[2010]26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受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委托,在北京合作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相应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现将该项目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认证初级(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和中级(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首次考试时间为2011年1月。
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按照协议负责该项目的市场推广和助学组织管理、集体报名、颁发职业资质证书等相关工作。
三、本专业的主考学校为北京大学。
四、本项目职业资质证书课程考试所需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统一收取,其他课程考试经费按照自学考试现行的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关于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认证(IPMA)课程体系说明
2、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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