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10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须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办理时间:2010年我市考生(含县市区考生)自考毕业证将继续实行网上办理,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上半年网上注册时间:2010年5月26日 6月4日;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6月12日 6月14日(周末照常办公);下半年网上注册时间:2010年11月26日 12月4日;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2月4日 12月6日(周末照常办公)。

  申报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包括毕业考核、实验、实习及技能考核);3、课程免考、顶替及转考符合规定。外省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4、如有考试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

  网上注册:考生登录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www.hbyczk.com),进入自考毕业生网上注册系统,凭准考证、身份证及姓名进行注册。

  核实信息:考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信息注册页面,核对成绩及相关的个人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打印《毕业生申报表》。

  现场确认:宜都市、当阳市、远安县、秭归县、兴山县、五峰县的考生凭《毕业生申报表》到当地自考办领取《考生考籍档案》(其余县市考生档案由县市考办集中送交)。携带《毕业生申报表》、《考生考籍档案》及以下材料到市教育服务中心(体育场路27号,教育局大楼2007室)进行信息确认:1、蓝底彩色近期登记照(2寸)两张(照片背面要用铅笔注明准考证号及姓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2、全部《课程合格证书》;3、PVC卡12位号准考证(专本套读同一准考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并由档案所在地自考办签章);4、更换姓名的考生,必须以电子档案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5、对于申请独立本科段毕业的考生,需出具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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