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0年自考电子商务(独本)考试计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本专业由华东师范大学主考,面向社会开考。

  本专业为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两个学历层次。

  专科基本要求:掌握电子商务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电子商务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能够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在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机构、网站、企业从事电子商务实际工作。

  独立本科段基本要求: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电子商务实际工作能力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具备在有关的机构、网站、企业从事电子商务技术操作、开发、经营管理和初步研究工作的能力。

  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B020216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994 数量方法(二) 6  
4 00015 英语(二) 14  
5 00995 商法(二) 5  
6* 0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6  
7 00996 电子商务法概论 6  
8* 00911 互联网数据库 3  
00912 互联网数据库(实践) 3  
9* 00906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3  
00907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践) 3  
10 00997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3  
00998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实践) 2  
11* 00908 网络营销与策划 3   
00909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2  
12* 00913 电子商务与金融 3  
00914 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3  
13* 00915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3  
00916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3  
14 07999 毕业设计 不计学分  
合计   77 13门课程(不含毕业设计) 

  说明:

  1、注有 * 的课程为 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 课程。

  2、毕业设计需答辩。

  3、报考条件: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电子商务和计算机信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无需加考课程;

  (2)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电子商务概论(含实践)(00896、00897)一门课程;

  (3)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00889)、电子商务概论(含实践)(00896、00897)两门课程。

  4、部分课程的替代

  (1)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量方法(00799)、商法(00808)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数量方法(二)(00994)、商法(二)(00995)课程成绩。

  (2)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表中带 * 号的亦即相同名称相同代码的)成绩,但需参加主考院校上机实践考试。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上海自考电子商务计划

上一篇:上海2010年自考电子商务(专科)考试计划                  下一篇:上海2010年自考学前教育(独本)考试计划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