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9下半年自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非笔试考核方式说明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视听元素组合训练(课程代码:01174)

  1、考试前7天,由考生本人提交一部独立创作或作为主创参与创作的电视短片,作品类型可以是剧情片、纪录片、MTV等,片长3-5分钟。

  全片规范如下:

  (1)00:00:00 00:00:30

  黑场+字幕 字幕为片名,班级,学号,姓名

  00:00:30 开始正片

  (2)画幅应当为4:3画幅

  (3)片中应当体现主要的视听元素,比如景别、角度、运动、色彩、光效、声音、声画的合理配合运用,剪辑的节奏等。

  熟悉不同焦距镜头的造型特点。

  按照大纲要求,在短片中合理运用景别、角度和运动方式。

  掌握基本的剪辑技巧,如180度轴线、正反拍等,体现连贯性剪辑的方法。

  巧妙利用有源声音和无源声音,在短片中恰当运用对话交叠等视听表达技巧。

  片子应当能够体现作者对于视听构成元素的理解与应用水平,也应当能够体现学生自己对设备的使用熟练程度。

  作品必须以DVD光盘形式上交。

  2、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程序如下:

  (1)按照考场座位号分单、双号两个考场,考生依次进入考场,由考生做作品简单阐释,阐释时间为3分钟。阐释内容包括作品拍摄过程、制作心得等方面。

  (2)回答考官提问。提问的范围包括视听元素的基本知识和设备操作使用的基本手法。

  (3)考官根据考生提交的作品和回答提问的情况打分。

  3、作品上交方法:考生将自己的准考证号、姓名和作品名称贴在光盘上。在2009年11月6日前将作品送到如下地址并签名确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112室自考办收

  邮编:100024

  电话:65779095、65779455-1023

  提示:视听元素组合训练当天考试顺序按照考生考场的座位号分为单、双号,考生依次进入考场按照老师要求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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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编导笔试北京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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