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枝江市、远安县、秭归县、五峰县招考办(中心):
你们关于暂停设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的请示收悉,鉴于你们目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自2010年1月起你们暂停设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
暂停设置自学考试考点后,你们所属考生到宜昌市城区参加考试。你们须认真做好向考生的宣传解释工作,并继续承担本县新生的报名(含新生的编号、摄像、办证)、考生的转免考手续办理、合格证书的发放、准考证的发放、毕业生材料送审等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自学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研究,为我市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和创新作出努力!
特此批复!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宜昌市年关考点自考 上一篇:东莞09下半年自考申请办理毕业通知 下一篇:南岸区09年10月自考辅仁学校考点入口调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