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 (本科段)考试计划

  代码: C030013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 注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15   英语(二)  14  选考课程,不选考本课程的,须加考 4门课程  
4   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5   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7  0229  证据法学  6   
8   0249   国际私法   4     
9  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10   0993   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3    
11   0230  合同法   5  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不考该课程,改考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12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不考该课程,改考 0261 行政法学   
13   0247   国际法   6   自考法律(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不考该课程,改考 0925和0926中的一门  
14  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   两门课程任选一门,但自考法律(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两门必考  
15  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学分 68   
16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改考课程  
17   0261   行政法学   5   
18   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非法学类考生加考课程  
19   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20  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21  5677  法理学   7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 注  
22   0223  中国法制史  5  不选考外语加考课程,其中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考第 22-25号课程,其他考生考第25-28号课程  
23   0257  票据法  3  
24   0258  保险法   3   
25   5678  金融法   4  
26   0167  劳动法  4   
27   0227  公司法   4  
28  0233   税法  3  

  说明:

  1、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必考课程为14门(序号为14和15的课程是二选一)。其中:

  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 毕业生,必考课程为序号 1 、 10、13、14或15、16和17;

  自考法律(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 必考课程为序号 1 、12、14和15;

  其它考生,必考课程为序号 1、13、14或15.

  2、非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必考课程为序号 1-13、14或15、18-21,共18门。

  3、不选考0015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加考4门课程。 其中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考第 22-25号课程,其他考生考第25-28号课程 .

  4、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

  5、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3门课程(序号1-3),其它必考课程与同类别专科毕业生相同。

  6、关于新旧课程顶替(以下指考生在报考本专业时所考的课程,报考专科专业时所考的同名课程不能用来顶替):

  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 毕业生报考本专业, 2006年底以前已取得0230合同法或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单科合格证的,可分别顶替 0260 刑事诉讼法学或 0261行政法学; 已取得 0214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或0262法律文书写作 单科合格证的,可以顶替 0226知识产权法 .

  自考法律(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 报考本专业, 2006 年底以前已取得 0247国际法 单科合格证的,可以顶替 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和 0926 司法鉴定概论中的任一门课程 .

  除自考法律(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外, 200 4年底以前已取得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和 0926 司法鉴定概论两门课程 单科合格证的,其中一门课程可以顶替 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 毕业生 不选 考 0015英语(二)的,2006年底以前已取得0167劳动法或0227 公司法单科合格证的,可分别顶替 0258保险 法或 0257票据法; 已取得 0233税法 单科合格证的,可以顶替 0223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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