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考委[2006]05号文件关于“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的精神,凡符合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的合肥市考生,请在附件中下载、打印出免试申请表(用A4纸打印出)。请于:2008年11月19日——20日,携带文件中规定的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学籍表、相关学时学分证明以及填写好的申请表,到合肥市自考办(金寨路322号)申请办理。
根据现在的毕业生审理办法,为方便考生,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暂不进行免试申请,凡符合毕业条件的,到时直接凭证书原件申请毕业。其他非等级证书免试按规按期提出申请。
免试原件领取时间: 发放08(下)毕业证书的同时(09年1月15—16日)
领取手续: 凭准考证、身份证、免试凭证领取)
附件
1、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2、免考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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