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08年自考法律(专升本)课程设置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专业代码:030106

  学科门类:法学法学类

  主考学校:厦门大学

  一、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学历。凡专科毕业后参加本科段规定的15门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5学分,申请毕业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若申请学位考生毕业后到主考学校申请,

  主考学校按规定考外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报考条件及说明

  ①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

  ②其它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5677法理学(7)、0242民法学(7)两门课程。

  各类考生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三、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

序号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教材名称编著者出版社版次
1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2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30015英语(二)14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高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0167劳动法4劳动法学贾俊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0169房地产法(选考)3房地产法程信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0226知识产权法4知识产权法吴汉东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70227公司法4公司法顾功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8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金瑞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90230合同法4合同法王利明崔建远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0233税法(选考)3税法严振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1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国际经济法概论陈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20249国际私法4国际私法李双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30257票据法(选考)3票据法姜建初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40258保险法(选考)3保险法覃有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5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3公证与律师制度陈光中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60262法律文书写作3法律文书写作宁致远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70263外国法制史(选考)4外国法制史由嵘胡大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8 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4中国法律思想史杨鹤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9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4西方法律思想史张宏生谷春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05678金融法(选考)4金融法吴志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15680婚姻家庭法(一)3婚姻家庭法杨大文马亿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28801毕业论文0    
 学分 65    
加考课程0242民法学7民法学郭明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677法理学7法理学沈宗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5学分。

  2.申请免考外语须加考3至4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 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

  四、福建省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新旧课程及学分对照表

对应课程课 新计划旧计划
序号课 程 名 称学分课 程 名 称学分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革命史4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英语(二)14英语(二)或(英语)14
4国际私法4国际私法4
5国际经济法概论6国际经济法概论3
6法律文书写作3司法文书(选考)3
7知识产权法4知识产权法(选考)4
8劳动法4劳动法(选考)3
9公司法4中国法制史基础科段:行政法学64
10婚姻家庭法(一)3自然科学基础基础科段:婚姻法 63
11合同法4涉外经济合同法(选考)3
1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环境法(选 考)4
13外国法制史(选考)4外国法制史5
14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4中国法律思想史5
15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3基础科段: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3
16金融法(一)(选考)4商法概论(选考)4
17票据法(选考)3外商投资企业法(选考)3
18税法(选考)3行政诉讼法(选考) 
19房地产法(选考)3  
20西文法律思想史(选考)4  
21保险法(选考)3  
加考课程民法学7民法7
法理学7法学基础理论或法理学(一)7
实践考核毕业论文不计学分毕业论文不计
 

  说明:

  (1)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门均已通过的考生不须考3708和3709,只通过其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考试,该计划在2000年计划基础上变更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2)新计划选考课程13至21为9选3,表中旧计划相关课程可与之对应,对应不足者应另加选考,使新计划选考总门数达三门,总分不低于10学分。

  (3)已通过旧计划基础科段“婚姻法”、“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者,不须报考新计划10、15课程,但必须在选考课中另选两门课程。

  (4)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在报考本科段时,应参加基础科段的“行政法学”课程的考试,在基础科段已通过“行政法学”课程考试的,报考本科段时必须参加“中国法制史”的考试,本科段可少选一门选考课程。

  (5)律师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本科时,已通过“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婚姻家庭法”课程成绩合格者,可免法律新计划6、10课程,但必须在选考课中另选两门课程。已通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考试合格者,必须加考基础科段“中国法制史”课程,本科段选考课可少选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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