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开考专业结构调整,2009年上半年拟停考以下专业:通信技术(专)、畜牧(专)、兽医(专)、农业推广(专)、工商行政管理(专)、档案管理(文秘档案)(专)、工业工程(本)、通信工程(本)、铁路财务会计(本)、林学(专)十个专业。以上专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到所规定的相对应专业继续考试,相对应的专业分别如下:
停考专业 | 可转专业 |
通信技术(专科) | 电子技术(专科) |
畜牧(专科) | 畜牧兽医(蓼开专科) |
兽医(专科) | 畜牧兽医(新开专科) |
农业推广(专科) | 农学(专科) |
工商行政管理(专科) | 行政管理(专科) |
档案管理(文秘档案)(专科) | 行政管理(专科) |
工业工程(本科) | 机电一体化(本科) |
通信工程(本科) | 电子工程(本科) |
铁路财务会计(本科) | 会计(本科) |
林学(专科) | 林业生态管理(专科) |
停考专业的考生,原专业的专业课已合格二分之一以上者,仍按原专业的门数毕业,获得原专业的毕业证书。未达到二分之一者按新转专业门数毕业,获得新转专业证书。课程名称相同者对应顶替,名称不同可一门顶一门(公共课与专业课之间不能互相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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