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8年自考会计专业(独本)考试计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专业代码:01B0203(2008年10月起执行)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在各类企业单位独立从事会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现代企业管理基本知识,熟悉国际会计惯例,具有组织会计核算会计分析和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课程考试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同专业本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本科在专科毕业基础上,取得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2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0学分,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根据本院校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者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课程名称学分备注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2外语二14英、日、俄
3线性代数(经管类)4 
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 
5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4含上机1学分
6金融理论与实务6 
7资产评估4 
8高级财务会计6 
9审计学4 
10财务报表分析(一)5 
11市场营销学5 
12会计制度设计5 
1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6 

  四、考试方式

  1. 本专业所列课程,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上机考核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考生须在通过该课程笔试后方可报考。

  4. 在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修完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主考院校根据考生的论文选题方向为其指定论文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五、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查看具体专业范围 点击此处

  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应执行以下规定:

  ①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可以直接接考本专业本科段。

  ②其他专业专科毕业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专科的两门课程:

  △中级财务会计

  △财务管理学

  六、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序号上一执行期当前执行期
课程名称学分课程名称学分
1公共英语(英、日、俄)14外语(二)(英、日、俄)14
2管理信息系统(大作业)7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上机)5
3经济法概论5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6
应用统计(注会方向)5高级财务会计6
4管理会计5审计学4
5成本会计(注会方向)6金融理论与实务6
6管理学原理5资产评估4
7宏观经济管理(注会方向)5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9
8高等数学(二)9    

  加考的“中级财务会计”课程,“财务管理”课程合格成绩顶替本计划中要求加考的“财务管理学”课程,其他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成绩有效。

  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原公共课新计划课程
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教材的变更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网上查阅地址:www.bjzikao.com.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8年北京自考考生必读(2008年5月版)》。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北京自考会计专业计划

上一篇:北京08年自考金融专业(独立专升本段)考试计划                  下一篇:江西自考办临时移至九江办公通知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