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学历文凭考试统考课程顶替办法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各主考学校、各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

  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已经结束,为进一步做好扫尾工作,现对未制定专业顶替办法的其余学历文凭试点专业的统考课程做如下规定,未取得学历文凭毕业证书的学生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可按本规定执行。

  一、全国统考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

  已通过学历文凭考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三门课程中二门的,可顶替自学考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只通过其中一门的可顶替自学考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

  2、专业基础课

序号

学历文凭考试课程

自学考试课程

1

高等数学高等数学(一)或高等数学(工)

2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

3

会计学基础基础会计学

4

计算机基础计算机基础

5

基础英语英语(一)

  已通过学历文凭考试上述5门统考课程的可顶替表中对应的自学考试课程。

  二、省统考课程:

  学历文凭考试中已通过的省统考课程凡与自学考试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均可顶替。

  以上规定从2008年4月起执行。

福建自考网

福建学历文凭考试统考课程顶替办法(图1)   乐贞教育编辑请考生关注:福建08年1月份自学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福州市成绩查询系统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福建统考课程办法

上一篇:广西玉林08年自考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                  下一篇:河南南阳08年上半年自考工作日程安排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