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即将开始,近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举办了中等职业教育的院校和举办自学助考教育的院校,对中职学生和自学助考学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其身份,并按照相应层次和类型教育的要求组织编班教学,不得与统招的高职高专学生混合编班组织教学。
另外通知还要求,对个别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等报到所需材料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各高校要加强查验,对弄虚作假、资格不符的考生须取消其入学资格。
信息日报
乐贞教育编辑从信息日报获悉,江西省对外公布了2007年全省具备面向社会招收进行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高等教育机构名单,获准面向社会招收进行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高等教育机构共有58所。其中,公办普通高职高专院校23所,包括江西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萍乡高等专科学校、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等;公办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6所,包括江西教育学院、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民办高等院校9所以及民办高等教育机构2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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