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文凭补领取时间2007年8月23、24日。领取地点: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海曙区西门口菱池街9号。
宁波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乐贞教育编辑提醒考生注意:毕业生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生名单由省自考办在每次毕业审定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有关主考学校提供并告示自考生。自考生按学校要求直接向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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