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均可申办毕业证书。
第一,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考生先到收费处交纳毕业生审定费。
第二,持收费单据到相应的专业审验处审验准考证和全部单科合格证书。
第三,填写《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登记表》。
第四,领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此表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不得由他人代笔。
个人鉴定从以下三个方面填写:
(一)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基本态度。
(二)参加自学考试以来,如何处理工作和学习之间的矛盾,有何收获和成就。
(三)今后努力方向。
单位鉴定栏,指毕业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行政建制单位。部队由团以上单位,在职人员由工作所在单位,城镇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父母所在单位的劳动服务公司,农村户口人员由所在乡政府,对应考者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做出鉴定,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组织、劳动人事部门的印章。外籍考生可由助学单位鉴定并加盖公章。
第五,《毕业生登记鉴定表》务必按规定日期交会市考办,同时交三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逾期不交者,随下届办理。
中国考试服务网
乐贞教育编辑提醒,办理毕业时请考生注意陕西省07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公告。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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