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领取06年12月自考毕业证及考生档案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经广东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在2006年12月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 请按下列安排回原办理登记地点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一、各区(县级市)领取安排:

各区(县级市)领取时间领取地点联系电话
广州市招考办含荔湾、越秀 海珠4月27、28日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三楼对外办公大厅83862072
白云区招考办4月27、28日白云大道南383号白云区教育局86367165
天河区招考办4月27、28日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4号楼二楼2002室38622793
黄埔区招考办4月29日黄埔区大沙东320号(黄埔区党校内)82390026
花都区招考办4月24日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7楼36898748
从化市招考办4月27、28日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教育局内87930461
番禺区招考办4月28日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50284641646
增城市招考办4月27、28日荔城街挂绿街招生办三楼82712867
说明:1、独立办班和公开学院的考生领取毕业证书请与办学单位联系;2、领证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二、领取办法:

  携带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用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领取时应带:毕业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者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须附上代领人的签名、毕业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毕业专业)。

  三、注意事项:

  1、到广州市招考办领取的考生按各专业相应的办证服务柜台(详见附表)签领《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个别经广东省考委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则领回申报材料。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请于5月10日到我办三楼领取。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3、《考生档案袋》内已有密封签,请考生检查袋内材料后自行封贴。

  4、因广东省考办尚未下发《公安管理》专业及主考院校为北京大学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具体发证及发材料的时间,请有关考生等待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毕业证广州自考考生

上一篇:广东珠海市07年7月自考加考报考安排                  下一篇:山东济南市07年4月四万余人参加自考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