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事部门鼓励在校生参加自考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f14 {font-size: 12px;color: #0000FF;}    内容提要:从07年起,厦门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将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体系,由分管副市长直接领导,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厦门生源毕业生在离校时如取得高一层次自考学历,该自考学历将认同为最高学历。

  人事部门鼓励厦门生源在校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07年起,具有学籍的厦门生源学生在校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毕业离校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取得规定报到证件的,可按最高学历参加厦门市辖区企业、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被录用的由厦门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普通高等、中等学校毕业生手续给予办理接收手续。

东南早报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厦门自考在校生人事部门

上一篇:炎陵县检察院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活动                  下一篇:孝感07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确定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