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自考实验区法律(专科)专业计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5030112 法律专业(专科)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序号 课程代号 调整前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号 调整后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公共政治课 1 0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0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必考课模块 2 27770 法理学 6 27770 法理学 6   
3 27771 宪法学 5 27771 宪法学 5 
4 27772 刑法原理与实务 8 27772 刑法原理与实务 8 
5 27773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8 27773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8 
6 27774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27774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7 27775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27775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8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9 27778 婚姻家庭法 4 27778 婚姻家庭法 4 
选考课模块 10-12 27776 经济法概论 6 27776 经济法概论 6 任选3门课程,不少于13学分 
27703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2+2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2+2 
27780 司法文书 5 27780 司法文书 5 
27872 会计基础 6 27872 会计基础 6 
27879 农业政策与法规 4 27879 农业政策与法规 4 
  27888 乡镇社会管理 6       
实践 13   司法实习 6   司法实习 6   

  说明:1、本专业从2005年下半年起不再接纳新生报名。专业理论课程安排至2007年4月结束,实践考核安排到2007年底前结束,从2008年开始不再接受本专业的毕业申请,停止办理毕业手续。

  2、2007年底前不能按计划毕业的考生,根据自学考试转考免考的相关规定,可转入其他专业的学习。

  3、考生报考本专业,选考课只能在本专业规定的模块中选考;已通过的“27888乡镇社会管理”课程可替代新计划选考课模块中任一门课程。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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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江苏自考专科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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