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自考实验区管理类财务与会计方向(专科)专业计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5090195 管理类财务与会计方向(专科)

  主考学校:南京财经大学

类别 序号 课程代号 调整前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号 调整后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公共政治课 1 0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4 0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必考课程 
2 27702 法律基础 5 27702 法律基础 5 
基础理论课模块 1 27869 经济学基础 6 27869 经济学基础 6 任选4门,不少于23学分  
2 27874 财政与金融 5 27874 财政与金融 5 
3 27871 统计基础 6 27871 统计基础 6 
4 27872 会计基础 6 27872 会计基础 6 
5 27873 经济法概论 5 27873 经济法概论 5 
  27870 管理学基础 6       
专业课模块 1 27876 财务会计 6 27876 财务会计 6 任选4门,不少于22学分  
2 27881 财务管理 6 27092 财务管理学 6 
3 27987 成本会计 4 27987 成本会计 4 
4 27989 财务分析 6 27989 财务分析 6 
5       27275 管理会计 5 
选考课模块 1 27703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2+2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2+2 选 考2门,不少于10学分  
2 27706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3 27707 经济应用数学 5 27707 经济应用数学 5 
4 27015 创业教育 4 27015 创业教育 4 
实践     综合实践考核 6   综合实践考核 6   
原财务管理方向、乡镇管理方向专业课选考课模块课程 1 27806 农业产业化理论与实践 5 任一课程可顶替新计划管理类专业课模或选考课模块中等于或低于本课程学分的课程;学分不满的,可两门替一门。 
2 27878 农村社会学 6 
3 27886 行政管理学 6 
4 27887 乡镇财政管理 6 
5 27888 乡镇社会管理 6 
6 27889 股份经济概论 4 
7 27890 乡镇经济管理 4 
8 27891 行政法学 4 
9 27986 会计电算化 6 
10 27988 中国税法 4 
11 27990 审计学基础 4 

  说明:1、考生毕业,须满12门课程,通过综合实践考核,达到69学分。

  2、综合实践考核和课程实践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

  3、考生已通过的“27870管理学基础”课程,可顶替新计划基础理论模块中设置的任一门课程。

  4、考生在选考课模块中选考课程时,可按规定的要求选考课程报考,也可在实验区设置的各方向专业课模块中按要求报考。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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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江苏自考管理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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