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7年起部分自考专业课程调整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从07年起,我省部分自考专业课程调整。具体调整为:

  各专业原计划中的“大学语文(专)”和“大学语文(本)”,一律合并为“大学语文”。护理学(独立本科段)增设“公共关系学”和“护理管理学”为必考课程,原计划中的“儿科护理学”和“急救护理学”不再安排考试。

  监所管理(专科)原计划中的两门选考课“劳教管理学”和“狱政管理学”,调整为必考课程,取消原计划中的“监所企业管理学”。原计划中的“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调整为“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调整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已通过“监所企业管理学”的,则按原考试计划执行;尚未通过该课程的,则要考“劳教管理学”和“狱政管理学”。已通过“民商法原理与实务”的,可顶替“民法原理与实务”;已通过“刑法原理与实务”的,可顶替“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物流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专科中的“物流英语”可用“英语(一)”顶替:“物流数学”可用“高等数学(一)”顶替:“物流企业会计”可用“基础会计学”顶替。独立本科段中的“物流企业财务管理”可用“财务管理学”顶替。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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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福建省专业课程自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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