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状,应委托部门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小学教育(独立本科段)”、“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职业教育(独立本科段)”等四个专业的业务部门委托开考,调整为社会委托开考。
望各助学单位和广大考生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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