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颁布后,公共管理类专业委员会即开始组织专家对行政管理专业必考课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大纲教材进行修订。目前,大纲、教材的修订初稿已基本完成,但《公务员法》的实施细则尚未颁布,因此,《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大纲、教材的修订稿不能正式定稿和如期出版。
考虑到新的《公务员法》已生效的实际情况,为促使考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的有关知识,经与公共管理类专业委员会、教材主编研究决定,在新大纲、新教材正式出版前,从2007年开始该课程考试内容除使用原大纲教材外,须增加《公务员法》的内容;《公务员法》内容在试卷中所占比例不超过10%;如大纲、教材中出现与《公务员法》不一致之处,命题将以《公务员法》为准。
请各地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向社会宣传并告之助学单位及考生。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自考公务员法公务员制度课程 上一篇:厦门06年4月自考成绩单网上可查询 下一篇:甘肃调整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专业计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