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告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06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008065,0571-88008066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告

上一篇: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公告                  下一篇:江西06年7月中英合作专业考试报名时间确定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