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艺术类专业人才需求,拓展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渠道,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天津市申请开考工业设计(独立本科段)等五个专业的复函》(考委办函 [2004]168 号)文件的规定,决定自 2006 年起在我市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四个专业(本科)。望有关部门做好专业开考的准备。
附件: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设计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装艺术设计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类专业主考院校列表
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类专业2006年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2006年实践考核课程报名时间安排表
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原建筑设计、服装设计专业2006年起停止安排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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