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14 {font-size: 12px;color: #0000FF;} 内容提要:应用文科(独立本科段)专业自2006年元月起并入汉语言文学(本科段),该专业不再接受考生报名,其在籍考生可转入汉语言文学(本科段)专业继续参加考试。另外,我省自考将统一使用全国统编专业代码(6位数代码)。 |
其中,省电大委托开考的金融(专)专业调整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应用文科(独立本科段)专业自2006年元月起并入汉语言文学(本科段),该专业不再接受考生报名,其在籍考生可转入汉语言文学(本科段)专业继续参加考试。社会工作与管理(本)专业将于2007年元月停考,该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
原由省司法厅委托开考的律师本科专业(含基础科段、本科段)调整为面向社会开考。面向社会开考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和系统委托开考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从明年 10月份停考,今年10月份起不接纳新生报考。以上专业除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外,其余专业未毕业考生可分别转入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旅游管理(专科)专业、会计(专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湖北自学考试科目部分 上一篇:高教自考全国统考课程简介:中外教育管理史 下一篇:广西自考调整:新开7专业减少1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