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05年12月中医专业自考生申办毕业安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考委办[2002]66号)文件规定,医学类专业自学考试(我区开考的中医专业)考生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2006年起停止考试,同时停止办理毕业手续。

    为了妥善解决中医专业停考遗留问题, 方便广大考生,根据全国考办的统一安排,我办已于2005年12月28—31日对中医专业(专科、本科)自学考试全部课程组织了考试,并于2006年1月4日前。完成了评卷、核分复查、登分等各环节工作,考生从1月6日起可通过自治区自考办的电话(0991-8609123)查询。

    为了做好医学类专业(中医)自学考试最后一次毕业审核工作,现就有关程序规定如下:

    1、考生需对照自学考试中医专业(专科或本科)计划,确认自己是否考完了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且成绩合格;

    2、确认自己是否完成了专业计划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实验、实习、临床考核、毕业考核等),且成绩合格,若尚未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务于2006年1月9日前与新疆医科大学成教院自考办刘西萍老师联系;

    3、符合以上两条条件(即按照专业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环节考核课程,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0日前到所在地、州、市自考办或直接到自治区自考办(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209号)领取三份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和一张自学考试毕业生机读卡,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完;

    4、考生按要求填写完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和机读卡后,于2006年1月13日到自治区自考办考籍科(0991-8609127)办理有关毕业审核手续。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新疆自考生中医专业

上一篇:辽宁06年1月自学考试7日-8日进行                  下一篇:天津06年1月自考金融管理和商务管理专业考试安排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