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14 {font-size: 12px;color: #0000FF;} 内容提要:参加2005年下半年高教自考的考生可于12月5日以后(周六、周日不休息,下同)到报名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查看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一并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
办理2005年下半年高教自考毕业手续时间为12月5日至10日。申请毕业的考生须持全部课程合格证书、实践环节成绩单(其中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学历认定单)、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
2006年1月份自学考试加考、实践环节考试及申请毕业论文(设计)英语综合考试的报名时间为12月5日至15日。其中申请毕业论文(设计)、英语综合考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书及学历认定材料或专科毕业证书。办理地点为区、县(市)招考办。在此期间,考生还可到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考。
200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至30日,同时办理课程免考及学历认定手续。
新考生在报名前,可登陆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查看专业分布情况,报名时,请到专业所在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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