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4 {font-size: 12px;color: #0000FF;} 内容提要:参加第49次自考的考生可于12月20日—26日在各市(州)、县(市、区)自考办所设报名站报名,50次自考则于2006年6月20日—26日在各市州、县市区自考办所设报名站报名。第49次自考将于2006年4月22日—23日开考,50次自考于2006年10月28日—29日开考。 |
我省第49次自考将于2006年4月22日—23日开考,50次自考于2006年10月28日—29日开考。凡报考机电一体化工程、中药、公安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业工程、统计、律师、农业推广、通信技术、监所管理、经济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厂热能动力工程、计算机通信工程、邮电管理工程、劳动和社会保障、调查与分析、物流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和信息产业系统报考计算机网络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其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委托的主办单位报名,由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到所在地报名站统一办理报考手续,各地报名站一律不接受个人报名。报考餐饮管理专业的考生,直接到所在地自考办报名。
报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报考本科毕业考核和护理学专业的临床实习、考核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实习、实验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本科毕业考核者,均需到当地自考办领取有关报名表,然后到当地报名站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以主考学校在本简章备注栏内的要求或邮寄给考生的应考通知为准。考生参加实践课程考核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考籍证、应考通知及报名申请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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