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4 {font-size: 12px;color: #0000FF;}内容提要:为增加中医学(本科)、临床医学(专科)考生的考试机会,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11月增加安排一次点考机会供考生选择,报考对象:仅限于两专业专业课差三门以内(含三门)课程的考生报考,尚有公共课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点考。 |
1、报考对象:仅限于两专业专业课差三门以内(含三门)课程的考生报考,尚有公共课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点考。
2、考试地点:福州。凡参加点考的考生统一安排在福州考试。
3、临床考核及实践性考核课程:所有实践性环节均在11月安排一次,报名时间为:
福建医科大学:11月1日-3日;
福建中医学院:11月9日-12日;
具体考核时间由两校分别在报名时通知。考核成绩应于11月30日前报省考办考务考籍科。
4、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 11月19日 | 11月20日 | ||||||
第1场 | 第2场 | 第3场 | 第4场 | 第1场 | 第2场 | 第3场 | 第4场 | |
中医学 | 病理学(2901) | 药理学(一)(2903) | 中医外科学(2938) | 中医妇科学(2939) | 中医骨伤科学(2940) | 中医儿科学(2941) | 针灸学(2942) | 中医眼科学(2943) |
临床医学 | 病理学(2901) | 药理学(一)(2903) | 医学心理学(2113) | 诊断学(一)(2868) | 内科学(一)(2869) | 预防医学(一)(2881) | 人体解剖组织学(2893) | 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2895) |
| 11月21日 | 11月22日 | ||||||
第1场 | 第2场 | 第3场 | 第4场 | 第1场 | 第2场 | 第3场 | 第4场 | |
中医学 | 中医耳鼻喉科学(2944) | 温病学(2978) | 内经选读(2979) | 伤寒论(2980) | 金匮要略(2981) | 中医各家学说(2982) | 中医基础理论(2972) | 中医内科学(2977) |
临床医学 | 生理学(2899) | 外科学(2905) | 儿科学(2906) | 妇产科学(2907) | 皮肤性病学(2909) | 医学伦理学(2910) | 生物化学(三)(3179) |
|
5、为了考生能及时获得十月份考试成绩,临床医学(专科)、中医学(本科)两个专业的评卷工作请于11月6日完成,11月7日上午交给省自考办。
6、临床医学(专科)、中医学(本科)两个专业的十月份考试成绩将于11月9日上福建自考网站和信息台。
7、临床医学(专科)、中医学(本科)的报名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2日。外地考生的报名材料请用特快专递12日前寄达。报名地点: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自学指导中心。电话:0591-87555826转815,点考报名费:80元/门。
8、考生须在11月12前将填写完整的点申请表,已通过的单科合格证、身份证及准考证的复印证寄达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自学指导中心,寄出申请表当日将报名费汇入指导中心指定账户,省自考办自学指导中心账号: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自学指导中心,1402023209600001648(工行鼓楼支行),省自考办自学指导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后曹13号(邮编:350001)。汇款后请将回单全部传真至0591-87609566.14日上午9:00前未收到报名费或回单传真的视为无效报名。
9、报名考生请于11月18日持准考证与身份证前往自学指导中心领取座位号通知单。
10、11月23日下午主考学校到省自考办自学指导中心领取考后试卷,并于11月26日评卷结束,试卷送交省自考办自学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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