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5年大事记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4月10日  我区首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于本日结束,全区共计25861人报考,考生中年龄最大的70岁,最小的17岁。其中党政干部基础科7066人,汉语言文学专业1043人,工商会计专业6024人,考生中蒙古族有3135人,其他少数民族890人。

    我区首次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一个特点是要求报考的人数大大超过了办考能力,相当一部分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要求和水平不清楚,在报考上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针对这种情况,各地都重视和加强了宣传工作。自治区考办利用报刊、广播宣传有关自学考试的规定,自考办负责人在电台上做了答记者问,办公室还试刊了《内蒙古自学考试》小报,同时设置了咨询室接待来信来访。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广大自学者清楚了自考的性质和标准,为今后的预选报名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5月25—26日  我区首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自治区党政领导布赫、马振铎、文精、赵志宏以及主考院校和有关厅局领导同志,分别前往考场视察,看望考生。考场分布在12个盟市的42个考场。这次考试气氛安谧,纪律严明,秩序井然,在考风考纪上为今后自学考试树立了榜样。

    6月1—20日  我区首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阅卷评分工作开始,首次自学考试阅卷评分工作在区自考办的统一组织下,分别由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学院承担。各院校成立了由一名副校(院)长负责的评卷领导小组,负责主持主考专业开考课程的阅卷评分工作,三院校总计选调了水平较高、能力较强、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177人参加了评卷工作。区自考办利用一天的时间组织各主考院校评卷小组负责人拟订了全区统一的《评分标准补充规则》,据评后测算,首次考试单科合格率约为15%左右。

    10月7—10日  自治区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盟市自考办和主考院校教务处的负责同志。会议期间,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主任赵志宏同志到会并讲话。本次会议还就《考试工作细则》、《试场规则》、《监考守则》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对违纪考生处理的暂行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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