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4 {font-size: 12px;color: #0000FF;} 内容提要:200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大考将于10月29、30日举行,我市有9319人报考,计19598科次,分别安排在市工业学校、市电大、市一职、市三中初中部、市五中及斗门二中等六个定点考场,请考生于10月22—28日前往市电大领取新生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 |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根据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规定,考生进入试室除必要的文具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附:一、珠海市2005年10月自学考试考场安排
考场名称 考场地址 考场联系电话
市工业学校 吉大白莲路42号 3361955
市电大 香洲人民东路123号 2216141
市一职 新香洲香华路51号 2651370
市五中 香洲区香柠一街63号 2282710
市三中(初中部) 香洲桃园路1号 2255440
斗门区二中 井岸镇横山路125号 5529480
二、有关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处理办法
1、考生把手机、传呼机在处于带电关机状态下带入试室,未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被监考员发现的,视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室,未放在指定的位置;考生手机、传呼机在处于带电开机或关机状态下带入试室,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手机、传呼机发出声响,被监考员发现的,视为影响考场秩序行为。上述两种情形均取消该考生本科目考试成绩。
2、考生把手机、传呼机在处于带电开机状态下带入试室,未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或利用手机、传呼机传递试题答案,被监考员发现的(无论该考生是否接听、接收信号),均视为使用通讯设备,取消该考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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