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考办建立并实行工作部门与各设区市自考办、主考院校工作联系责任制度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f14 {font-size: 12px;color: #0000FF;}    内容提要: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适应新形势下自学考试工作特点,改变自考办工作作风和开展效能建设,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振兴我省自学考试事业的积极性,日前,省自考办做出决定,建立并实行省自考办工作部门与各设区市自考办、主考院校工作联系责任制度。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适应新形势下自学考试工作特点,改变自考办工作作风和开展效能建设,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振兴我省自学考试事业的积极性,日前,省自考办做出决定,建立并实行省自考办工作部门与各设区市自考办、主考院校工作联系责任制度。

    该工作联系责任制度要求下点的省自考办工作部门应积极争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普通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和中职学校领导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协助当地自考办完善自学考试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引导、鼓励支持学有余力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参加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专科专业或第二专业的学习与考试,或参加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积极发动、引导社会潜在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主动与当地自考办探寻自学考试发展的新途径;发掘、总结各地自学考试的新经验并加以推广;负责挂钩地区的考试巡视任务。

    省自考办下点工作部门将采用定点挂钩的工作方式。根据分工,助学科挂钩福州市,财务科挂钩厦门市,社考科挂钩泉州市,考研室挂钩漳州市,教材科挂钩莆田市,考务科挂钩龙岩市,综合科挂钩三明市,计划科挂钩南平市,命题科挂钩宁德市,自学指导中心挂钩各主考院校。

    此外,从2006年开始,省自考办将实行目标管理,并把各工作部门在定点挂钩市的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省自考办工作部门与各设区市自考办、主考院校工作联系责任制度,是省自考办在新形势下改进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意识、拓展业务领域的一项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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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自考办福建省主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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