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市自考办获悉,自2006年起,将对法学类专业的部分课程名称和代码进行如下调整:
原课程名称 | 代 码 | 学分 | 调整后课程名称 | 代 码 | 学分 |
法理学(一) | 0211 | 7 | 法理学 | 5677 | 7 |
金融法(一) | 0256 | 4 | 金融法 | 5678 | 4 |
宪法学(一) | 0212 | 4 | 宪法学 | 5679 | 4 |
婚姻家庭法(一) | 0855 | 3 | 婚姻家庭法 | 568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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