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英语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1.专业代号 本科段:050201(新) A02(旧) 基础科段:050201(新) B02(旧)

  2.主考学校 福建师范大学

  3.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分专科(基础科段)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

  本专业考试计划为衔接式计划,整个计划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两个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衔接的阶段。凡取得基础科段规定的12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7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予专科毕业证书。凡继续参加本科段11门课程考试及毕业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任合要求者,发给予本科毕业证书。并由福建师范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4.报考本科段条件

  凡自学考试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名参加英语专业本科段自学考试。其他各类高等学校非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必须加考综合英语(二)、听力、口语3门课程。

  5.考试课程及学分

  (1)基础科段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 注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0011 大学语文(本) 6 
0794 综合英语(一) 10 
0795 综合英语(二) 10 
0593 听力 8 
0594 口语 8 
0595 英语阅读(一) 6 
0596 英语阅读(二) 6 
0597 英语写作基础 4 
0522 英语国家概况 4 
 合计 70 

 (2)本科段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0840 日语 6 
0600 高级英语 12 
0087 英语翻译 6 
0602 口译与听力 6 
0603 英语写作 4 
0604 英美文学选读 6 
0830 现代语言学(A) 4  
0836 英语科技文选(B)  
0832 英语词汇学(A) 4  
0837 旅游英语选读(B)  
0833 外语教学法(A) 4  
0838 语言与文化(B)  
 毕业论文   

  说明:

  本科段A、B为选考组课程,A类为英语师范类考生报考,B类为英语翻译类考生报考。

  6.英语口语、听力和口译与听力考试

  三门课程的考试地点安排在福建师范大学,考试的具体要求刊在《福建自学考试》杂志上。

  7.英语专业新、旧计划过渡办法

  英语专业(基础科段)新、旧计划课程及学分对照表

课程类别 序号 新 计 划 课 程 学 分 序 号 旧 计 划 课 程 学 分 
对应课程 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1 哲学 4 
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2 政治经济学 4 
3 大学语文(本) 6 3 大学语文 6 
4 综合英语(一) 10 4 基础英语(一) 10 
5 综合英语(二) 10 5 基础英语(二) 10 
6 英语国家概况 4 6 英美概况 4 
7 英语阅读(一) 6 7 英语语法 6 
8 英语阅读(二) 6 8 英语综合技能 10 
9 英语写作基础 4 9 语言学概论 4 
10 听力 8 10 英语听说 8 
11 口语 8 

  说明:

  1.旧计划中3-9的7门课程,可顶替新计划中3-9的7门课程,转按新计划考试后,不及格的课程,须参加对应序号课程的考试。

  2.未取得旧计划中课程10合格成绩的,转按新计划考试后,须参加新计划课程10、11两门课程的考试。

  3.旧计划1、2均合格的,可顶替新计划1、2、3,只取得旧计划1合格成绩的,顶替新计划1,须考2、3;只聚得旧计划2合格成绩的顶替新计划2,须考1、3.

  英语专业(本科段)新、旧计划课程及学分对照表

课程类别 序 号 新 计 划 课 程 学 分 序 号 旧 计 划 课 程 学 分 
对应课程 1 日语 6 1 日语 6 
2 高级英语 12 2 高级英语 12 
3 英语翻译 6 3 翻译 6 
4 口译与听力 6 4 口译与听力 6 
5 英语写作 4 5 英语写作 4 
6 英美文学选读 6 6 英美文学选读 6 
7 现代语言学(A) 4 7 英语语言学(A) 4 
英语科技文选(B) 4 英语应用文(B) 4 
8 英语词汇学(A) 4 8 英语惯用法(A) 4 
旅游英语选读(B) 4 旅游英语(B) 4 
9 外语教学法(A) 4 9 英语教学法(A) 4 
语言与文化(B) 4 跨文化交际学(B) 4 
不对应课程 10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10 中国革命史 4 
11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说明:1.已取得旧计划中序号1-9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新计划相对应序号的课程,未取得合格成绩的应参加新计划对应序号课程的考试。

  2.已取得旧计划10合格成绩的,可顶替新计划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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