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原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和现报本科专业学科门类相同,可直接报考。原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和现报本科专业学科门类不同,亦可报考,但需加考该专业专科段3~4门相关课程(各专业加考的具体课程另有规定)。
(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第二专业考试,可免考:①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②已学过名称相同且学分一致或高于原专业的课程。
(3)具有专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报考与其从事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
(4)原毕业专业和新报第二专业中课程名称相同的有关课程可以免考。如外语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本科段专业的公共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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