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考部门提示沈阳自考加考注意事项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考试服务更周到  考风考纪更严格

  2005年1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加考将于1月15日至16日举行,招考部门特别提示广大考生带齐考试用具,及时赴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考前提示请看清

  考生参加考试时要携带准考证和考试工具(黑或兰色签字笔、钢笔、圆珠笔)以及自己签名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答卷不可出现两种颜色的笔迹。参加第一科考试时,把承诺书交给考点学校。

  丢失准考证的考生要提前到报名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使用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带居民身份证。

  1月15日上午第一科考试,考生须提前40分钟入场,以后每科考试须提前30分钟入场。监考教师在考前20分钟采集考生的指纹。考生采集指纹后,不允许再离开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考生严禁携带手机、BP机、录放音机、书籍、外语电子词典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身着国家机关发放的制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服务更周到

  为便于广大考生提前了解考点学校地址和行程路线,熟悉考点学校环境,市招考办专门开通电话16886801为您提供本次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的查询服务,同时考生还可以到助学单位和报名地点对进行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考试政策、专业计划、报考办法等信息,市招考办还在沈阳招生考试网设置自学考试专页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并随时刷新,同时在线回答考生的问题。对于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可拨打市招考办人工咨询热线16886800进行咨询。

  考风考纪更严格

  今年,市招考办进一步加大对考试违纪作弊的打击力度。考前,招考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对制贩小抄的复印社进行清理和整治,记者了解到,复印社复印考试内容生意冷清。

  对违纪舞弊考生,招考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为杜绝考生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招考部门还加大了“手机探测狗”的使用密度,对考场内手机信号进行严格监测,一旦发现,即按作弊处理,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延期一年毕业。

  考试期间,市招考办还专门设立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22700621,还可通过市招考办在沈阳招生考试网上设立的“招考工作投诉信箱”或“招考工作监督投诉”专栏,对本次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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