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我省具体情况,经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从二OO一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就读者均可直接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特殊专业除外,特殊专业目录附后),报考时不再按文、理分类,跨类考生不再加考原专业课程设置中规定的加试课程。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生在办理毕业证书时须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需加试的特殊专业及加试科目如下: 1、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 ①只接收公安系统在职人员报考。 ②非法学类、公安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需加试《刑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三门课程。 2、中医学专业本科段: ①中医学专业本科段只接收医疗卫生系统在职人员报考。 ②中药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中医专业本科段,需加试《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西医内科学基础》三门课程。 ③西医各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中医专业本科段,需加试《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三门课程。 3.音乐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 非音乐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需加试《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三门课程。 4.英语专业本科段: 非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需加试《基础英语(一)》、《基础英语(二)》、《英语听说》三门课程。
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OO一年三月七日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专升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条件独立 上一篇:安徽省取消自考成绩八年有效期的限制 下一篇:上海金融(专升本)考试计划 B020106